牌照稅、燃料稅是什麼?汽車稅金繳費問題一次看!

汽車要繳納的稅金總共有兩種,分別是「使用牌照稅」以及「燃料使用費」,牌照稅是一種隨車輛牌照徵收的稅,由稅務機關負責,目的除了支應地方政府的財政需求,也避免廢棄車牌與車輛的產生,車主若不處理已廢棄車輛,每年就需要持續繳牌照稅,就能促使車主處理廢車和車牌牌照;燃料使用費是屬於規費,由公路監理機關徵收。 由於「使用牌照稅」與「燃料使用費」名稱有些相似,很多人收到繳費通知書之後,都會拿著通知書表示自己已經繳過了,導致常常會有漏繳的情況發生。其實牌照稅跟燃料費的繳費期間完全不一樣呀! 如果是自用汽、機車,每年的4月繳納牌照稅、7月繳納燃料費,營業用汽車則是每年4月和10月繳納牌照稅3、6、9、12月繳納燃料費。但如果是電動車的話,因為沒有使用燃料,所以是不用繳交燃料費的!
稅金繳費時間 使用牌照稅 燃料使用費
自用汽、機車 4月 7月
營業用汽車 4月和10月 3、6、9、12月
對於一般民眾來說,這些費用可能一年只要繳一次,所以繳費月份快到的時候,一定要記得留意是否有收到繳費單,若遲遲沒有收到就要記得申請補發,假如最後真的沒有繳費,是會被罰款的喔! 牌照稅的部分依照《稅捐稽徵法》第20條,逾期未繳,每3日會收取1%的滯納金,最高會收15%滯納金,逾30日仍為繳納者,將移送法院強制執行。燃料費依照《公路法》第75條,欠繳金額累計達新臺幣900元以上者,處新臺幣300元以上3,000元以下罰鍰,並停止其辦理車輛異動或換發牌照。 至於應該要繳納多少費用,各機關也都有提供級距表供一般民眾參考,針對不同排氣量要繳的牌照稅與燃料費都有清楚規定,下次收到繳費單也可以稍微比對一下看是否正確喔! 牌照稅繳納級距表(參考:台北市稅捐稽徵處) 燃料費繳納級距表(參考:中華民國交通部公路局) 以上內容由新安東京海上產險提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