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禍也要打官司?!律師費補償就靠「它」

通常發生車禍,肇事方都會盡力補償對方的損失,但新聞上也常常看到因為事故發生,雙方起口角,或是賠償金額談不攏,最後對方提告,萬一真的遇到車禍發生,對方二話不說喊告的情況要怎麼辦呢?
先前就有民眾分享自己的親身經歷,一位化名小美的駕駛,開車經過沒有交通號誌的路口,一名騎士突然騎車衝出來,兩車因此相撞,小美本人並無大礙,僅汽車車頭嚴重毀損,但騎士骨折送醫治療,竟獅子大開口要求小美賠償40萬元,最後因為雙方和解談不攏,對方告小美過失傷害…
可見因車禍導致雙方告上法庭的情況層出不窮,在新安東京海上的汽車第三人責任險中,可以附加「律師費用補償附加條款」,當我們發生交通事故,致第三人受有傷害、死亡或財物損失,而遭受刑事追訴或民事損害賠償請求時,新安東京海上會提供合格的律師名冊,讓專業的律師協助訴訟事宜,也可以由我們自行聘用律師來進行訴訟答辯,而這之間產生的「律師費用」,即會依照保險金額來賠付。
一般打官司,若是請鐘點律師,通常出庭一次落在2萬元以內,如果是委任律師的話,每個審級依據不同的案件情況,平均約落在6萬元至12萬元左右,網路投保律師費用補償附加條款時,每一意外事故的保險金額可選擇5萬、10萬或20萬,大家可以自行評估要選擇多少的額度。
但要注意,除了因訴訟產生的裁判費及相關規費不包含在保障範圍之外,若被保險人(擁有保障的人,通常是指車主)在事故發生時,涉及肇事遺棄罪或是其他刑事責任的話,後續打官司的律師費用,律師費用補償附加條款是無法賠付的!簡單來說,肇事遺棄罪就是當今天意外事故發生,對方受傷且已無自救能力,而我們無任何救護行為,棄之不顧,我們就有可能涉及肇事遺棄罪,與肇事逃逸罪不同,不須離開現場即有可能犯法;而其他刑事責任指的是除過失傷害、過失重傷害、過失致人於死以外的刑事責任。這些情況在條款中都屬於不保事項,因此不會賠付後續產生的律師費用。
假如不幸遇到訴訟需要申請理賠,除了要填寫理賠申請書之外,還需要準備哪些文件呢?
- 民、刑事起訴書、相關訴訟文書或其他法律文件
- 律師委任書狀影本、律師費用正本收據及相關支出明細清單